郯城县法院七步走推进诉源治理走深走实
2025/4/1 来源:不详近日,郯城县李庄镇大官庄村村民朱某某、张某某等村民领到了法庭制作的诉前调书号民事调解书,高兴地说:“没想到官司还能这么打!人民调解员老徐帮着把双方划拉一块,两个小时就把我们八户人家的案子给调解了,省心省事还省钱。”
据了解,李庄镇大官庄村村委会于年将朱某某、张某某等八户本村村民的承包地返租后整体发包给他人种植苗木,自年起拖欠八户村民土地流转费,经多次催要村委会未能支付。八户村民遂将村委会诉至法院。李庄法庭及时将该8起案件委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人民调解员徐勤征将八户村民及村委会负责人召集到一起,利用周末时间将案件及时调解成功,并向法庭申请出具调解书。法庭根据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迅速制作了诉前调书号民事调解书并及时送达当事人。
根据县委政法委及本院的工作部署,李庄法庭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尽快妥善化解纠纷,工作开展以来,李庄法庭迅速完善制度,规范程序,通过“七步走”扎实推进溯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明确诉前调解的适用范围。将家事纷、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等13类纠纷纳入诉前调解范围。
二是建立诉前调解告知确认制度。对进入分调裁平台的案件,法官助理及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诉前调解告知书》,引导当事人同意诉前调解,签署《诉前调解确认书》。
三是设立诉前调解程序终止制度。对于出现一方当事人拒不配合诉前调解、人民调解员明显偏袒一方当事人等情形的,对方当事人可及时向法庭申请终止诉前调解程序,将案件转入诉讼程序进行审理,这项制度赋予当事人对诉前调解一定的监督权。
四是完善诉前调解备案和后续处理申请制度。所有诉前调解案件一律填写备案表,对调解成功的,后续包括申请司法确认、出具调解书、撤诉等,要求当事人进行申请,调解不成功的人民调解员要分析调解未成功的原因,并对争议焦点进行归纳,为后续诉讼调解打下基础。
五是规范诉前调解程序。根据诉前调解的特点和要求,参照诉讼庭审笔录制作了规范的诉前调解笔录模板,明确了诉前调解的各项原则、期限及当事人的权利保障,消除当事人对诉前调解的疑惑和抵触。
六是加强虚假诉讼预警。确立诉前调解诚信原则,向当事人送达《诚信诉讼告知书》,明确涉嫌虚假诉讼作为当事人申请终止诉前调解程序的理由之一和备案登记调解未成功的原因之一,对发现有虚假诉讼嫌疑的,人民调解员应中止调解,并向法庭报告。
七是强化法官(助理)指导。案件指导法官或法官助理对诉前调解各环节给予指导、规范和监督,特别是调解协议的制作,必要时可直接参与调解。
仅今年三月份,李庄法庭就诉前调解成功20余起案件,其中申请出具调解书16起,离婚纠纷案件因调解和好申请撤诉4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