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法院环境资源法庭正式挂牌成立环境资源

2024/12/6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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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上午,郯城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和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在庙山镇、马陵山景区正式挂牌成立。郯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炜,郯城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冠龙为法庭揭牌。郯城县庙山镇党委书记王建龙,郯城县马陵山景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周士瑞,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颜廷峰,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分局党组书记、局长杜培勇,郯城法院党组成员及相关人员参加揭牌仪式。郯城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君默主持揭牌仪式。李炜书记在致辞中强调,成立环境资源法庭和巡回审判法庭、司法实践基地是对环境资源案件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的又一探索,是支持经济健康发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的创新之举、务实之举、担当之举。这一举措进一步加强了“一山两河”区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对助推郯城县及周边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他希望郯城县法院和相关各部门要以此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新时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沟通和协调,做好执法与司法程序衔接,建立和完善环境资源保护联动机制,做到信息畅通、资源共享,提高环境资源保护的质效和精准度,共同努力打造环资案件审判的“郯城样板”。对新成立的环境资源法庭,李炜书记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认识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服务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二要主动服务发展大局,立足“一山两河”生态环境一体保护,审理好区域内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加强生态保护。自觉把法庭、法院各项工作放在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谋划、思考和推进,着力提升服务发展的前瞻性、针对性、精准性。三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注重品牌打造,加强审判实践锻炼和经验积累,进一步提升环境资源案件审理质效,不断提升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能力水平,为郯城环资审判工作积累经验。四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环境资源法庭、巡回法庭和实践基地的各项建设,为全县环境资源保护和污染治理、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争取打造成全市法院的样板。王冠龙院长在讲话中介绍,在庙山人民法庭设立环境资源审判法庭是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覆盖全省资源环境审判机制的意见》的有关要求,按照市中院的部署,结合辖区实际作出的决定。环境资源法庭将主要审理马陵山景区及沂河、沭河流域的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依托马陵山景区管理委员会,在马陵山林区设立巡回审判法庭,负责就地受理、审理环境资源案件。案件审理采用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的审判模式,最大限度发挥司法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功能,以法治的力量守护绿水青山、留住蓝天白云。王冠龙院长表示郯城法院将秉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的理念,继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审判专业化基础,配齐配强环境资源法庭专业化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审判水平;因地制宜开展法制宣传,提高群众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氛围。郯城法院将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久久为功,全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围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大局,加强环境资源保护,为郯城的绿水青山筑牢法治屏障,为郯城的绿色发展注入新活力。参加仪式的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揭牌仪式结束后,参加揭牌仪式的领导和嘉宾集体参观了环境资源法庭、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及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并就法庭及实践基地的发展建设召开座谈会,就环境资源案件审理进行了深入探讨。临报融媒记者邵明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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