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000名

2024/10/18 来源:不详

为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民政部、住建部《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要求,推动建设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不断提升西安市社区治理与为民服务水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为区县、开发区招聘社区工作者名(具体数量详见附件1),主要从事社区治理和为民服务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年9月30日前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6.18至40周岁(即年9月11日至年9月11日期间出生)。(二)放宽条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学历可放宽至大专。1.退役军人。2.有连续2年以上西安市社区工作经历。3.现任西安市社区“两委”成员。4.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的。2.受到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聘期待遇

拟聘用人员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报考区县、开发区的职能部门签订聘用合同,每5年为一个聘期。按照陕西省《关于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指导意见》和西安市《关于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聘期内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按照“三岗十八级”薪酬制度执行。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笔试、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一)发布招聘公告1.发布时间:年9月7日2.发布渠道:古都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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