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郯城县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
2022/5/6 来源:不详关于启用郯城县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集中监管仓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部署,确定自即日起,启用郯城县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集中监管仓(以下简称集中监管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进入郯城县域内的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不包括无外包装、不适宜消毒的散装货物),未在山东省内其他市(县、区)进过集中监管仓的(未取得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的),必须进入集中监管仓,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保“应入尽入”。
二、货主应在货物到达集中监管仓24小时前,在“山东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疫情防控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