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帮信罪,郯城这三人被抓

2023/2/13 来源:不详

卖了自己名下

银行卡、手机卡

架设

GOIP设备

为他人提供通讯服务

不费吹灰之力“赚”到高额佣金

你以为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吗

殊不知,这是被骗子利用了

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

为遏制电信诈骗高发态势,严厉打击涉“两卡”(银行卡、电话卡)违法犯罪,郯城公安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坚决铲除电信网络诈骗滋生土壤。近日,又抓获3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人。

案例

近日,郯城警方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一个利用“GOIP”设备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窝点,将犯罪嫌疑人贾某(男,郯城县胜利镇人)、张某(男,郯城县花园镇人)、常某(男,郯城县花园镇人)抓获。

经查,年8月份至今,犯罪嫌疑人贾某、张某、常某利用“GOIP”设备和手机卡,为境外诈骗团伙提供通讯服务,拨打诈骗电话数千个,致使多人被骗,并从中获利2万余元。

目前,上述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郯城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查获现场↑

缴获的作案工具↑

什么是“GOIP”设备

“GOIP设备”是网络通信的一种硬件设备

能将传统电话信号转化为网络信号

一台设备可供数张手机SIM卡同时运作

简单来说

骗子利用GOIP设备作为诈骗中转站

从境外任意切换手机号码拨打诈骗电话

如何定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民警提醒

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对于废弃不用的应及时办理注销业务。

不要轻易被网络上不切实际的高额利润所诱惑,不要随意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账号等,更不能随意买卖银行卡、电话卡,以免成为犯罪分子实施违法犯罪的工具。

广大群众应提高警惕

加强防范意识切莫以身试法

一旦发现此类违法犯罪行为主动举报

警民携手全民反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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