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一开始郯城交警将对城区驾乘电动自行

2024/1/20 来源:不详

「本文来源:琅琊新闻网」年9月13日起,郯城交警大队将在郯东路与建设路交汇处(盐业公司交警岗亭)、人民路与文明路交汇处(移动公司交警岗亭)、人民路与郯西路交汇处(老医院交警岗亭)、郯东路与团结路交汇处(家和广场交警岗亭)四处设置“安全头盔佩戴劝导点”,届时会有爱心厂家开展爱心头盔(均已通过质检)交押金试用活动,试用期为一年,厂家收取押金20元,试用期内广大试用群众可以自由退换,群众将头盔退还后,厂家会全额退回20元押金。劝导民警通过教育劝导平台,根据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次数,进行教育处罚,实现“递进式”教育劝导。不戴安全头盔第一次被劝导,要求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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