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纪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海报
2023/3/26 来源:不详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郯城县纪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
泉源镇泉头社区原党总支委员、东柳沟原党支部书记杨楠等人侵吞扶贫款问题。年3月,杨楠任泉源镇泉头社区党总支委员、东柳沟党支部书记期间,在协助泉源镇人民政府从事扶贫资金发放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东柳沟村原出纳杨飞,采取克扣截留的方式,侵吞扶贫款共计元,其中杨楠实得元,杨飞实得元,以上款项两人全部用于个人家庭开支。杨楠、杨飞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杨楠、杨飞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予以退赔。
港上镇港上社区原党总支委员、港上一原党支部书记黄夫艳在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年1月,黄夫艳在明知其婆婆徐某英不符合低保条件,仍违规为其办理低保,且在后期上级民政部门多次开展违规低保清退工作中,黄夫艳均未清退其婆婆低保资格。直至年3月群众信访举报此问题,徐某英低保资格才予以清退,致使徐某英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元。黄夫艳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黄夫艳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通报指出,上述2起典型案例,一起雁过拔毛,侵吞扶贫资金,一起优亲厚友、中饱私囊。以上违纪违法行为,直接损害了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破坏了党的形象,相关人员受到严肃处理完全是咎由自取。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通报强调,当前,脱贫攻坚已进入决战决胜的冲刺阶段,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以严细深实的作风和精准扎实的举措,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各级扶贫专责部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探索建立稳定脱贫和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不断巩固和提升脱贫攻坚成效。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等问题,对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的职能部门和党员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典型问题一律公开曝光。